律師勝敗怎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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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的制勝法則
我們都知道,律師的職責是幫助被害人打贏官司,為被害人討回公道 。律師要想幫助受害者輕松打贏官司,需要了解一些勝訴規則 。來分享一下律師的制勝法則吧!
律師的制勝法則11.保護委托人的利益是律師的第一要務 。
2.打贏官司的方法就是在開庭前努力 。
3.準備箱子時不要忽視機械工作 。在辦案過程中 , 有條不紊地整理文件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人們對它的一般認識 。
4.只要你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 一個二流但勤奮的人會一次又一次打敗一個有天賦但不那么勤奮的對手 。
5、對于所有情況,因為太簡單或者太?。筒灰鋈險嫻淖急?。
6.如果一個律師認為他只需要為一個大案做準備,不需要準備就可以為一些小案件辯護 , 他就永遠得不到多少為大案辯護的機會 。
7.所有無關的東西都要刪掉 。這樣才能強調重點問題 。
8.簡單是智慧的靈魂 。
9.(確保)訴訟文件的有序性和可訪問性 。
10.在贏得案件的道路上,有效演講的質量可以發揮比其他單一因素更重要的作用 。
11.律師必須研究國家出版物,如《全印度法院判決公報》,投入這種工作的勞動將得到十倍的報酬 。
12、律師應該對自己的工作充滿信心 , 只有在法律研究方面下了苦功,才會產生這種信心 。
13、在這個領域 , 只有無限勤奮 , 才能名列前茅 。法律不僅是一份全職工作,也是一份需要不懈努力、工作量超常的工作 。
14.擁有一個藝術家對自己工作的熱情,會讓他對自己的工作比對任何事情都更著迷 。
15.除非一個人有能力做艱苦的工作 。否則,他永遠不會成為一名偉大的辯護律師 。
16.在人生的每個階段,盡你所能做好你所從事的事情是人生的職責 。
17.你必須先耕田,花蜜隨時可能掉下來 。
18.如果說律師有所謂最重要的品質,那就是誠實 。誠實是這個行業成功的首要因素 。
19.律師只有誠實、認真地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才能贏得令人尊敬的聲譽 。
20.沒有一個真正偉大的律師會滿足于一生只為私人客戶服務 。當需要來臨時,會有強烈的為公眾服務的愿望,這是一個偉大律師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 。(窮則獨善其身,富則濟世 。)
律師的制勝法則2美國作家王鼎鈞在他的四本作文書中說:“我是那種赤腳走路的人 。路上沒有紅地毯,只有荊棘 。中年以后,整理自己的人生經歷,產生了一個疑問 。我走在路上的時候,前面明顯有荊棘 。為什么走在前面的人不告訴我?
前面有個陷阱 。為什么沒人做標記?前面有噴泉,去喝水的人為什么不邀請我一起去?經過一番研究,我知道一般人在這方面是很小氣的 。
于是我想出了一個主意:一邊赤腳走路,一邊記下哪里有荊棘,哪里有甘泉,放在路邊,讓后面來的人撿起來看看 。"
辦案思路
每個職業都有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職業有很大的關系 。美國有一部電影叫《沖頂競賽》 。
在電影中 , 在給法學院的新生上課之前,金斯菲爾德教授給出了一個恐嚇:“你帶著一大堆漿糊來到這里,我們的任務就是讓你像律師一樣思考!”
像律師一樣思考是一個很時髦的說辭,但是律師思維有什么特點呢?這就成了必須考慮的問題 。在我看來,律師思維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
首先,專業性 。
職業化是指律師是一群經過法律職業訓練,花四年、七年甚至更長時間 , 系統學習法律,然后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 經過一年的實習,拿到執業證書 , 然后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 。
律師是一群職業法律人,在思考問題時要采用法律思維,即運用法律條文、理論和法律邏輯處理實際問題 。
專業性一方面在于律師使用的法語語言能夠體現律師思維的特點 。比如我們會用原告、被告、請求權、標的物、權利義務等專有名詞來表達我們的語言 。
《物權法》頒布之前,業內有一個爭議,是否要將這部法律的名稱改為《物權法》,因為物權對于普通大眾來說是一個非常生僻的概念 。
我曾在一出戲里用村婦的口吻問:“什么物權法?為什么不是人權法?”可見職業思維在法語中的體現 , 導致了法律人相對獨特的思維方式 。
另一方面,由于執業方向的選擇不同,律師的思維也會體現出自身的職業特點 。
比如從事民商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的律師一定有不同的思維,從事訴訟和非訴訟業務的律師有不同的思維和方法 。在民商事訴訟和非訴訟中 , 律師的思維主要是指根據商事實體法和程序法為客戶實現利益最大化 。
簡而言之 , 職業化要求律師應該是一個有學問的職業 。其中的“有學問”不僅僅是吹噓,應該有自我激勵的意思 。
律師如果失去了職業素養 , 就不會成為真正的律師 。另外,法律服務的職業特點,現在怎么強調都不為過 。律師可以立于不敗之地,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 。
第二,邏輯 。
邏輯對律師來說特別重要,因為律師要論證 , 要推理 。有一個強有力的例子說明了邏輯的力量,那就是上帝萬能命題的真理 , 就是為了論證“上帝能做出一塊他舉不起來的石頭嗎?”
這個問題的邏輯推理是:如果上帝是萬能的,他當然能造出他能舉起的石頭;
如果上帝是萬能的 , 他當然能造出他舉不起的石頭 。上帝可以造出他能舉起的石頭 , 也可以造出他舉不起來的石頭 。你怎么敢?所以,上帝不可能是萬能的 。這里面的推理是演繹推理,很有說服力 。
律師的技巧很大程度上在于他的論證能力 。能否說服法官,甚至陪審團和當事人,論證能力是關鍵,論證的武器是采用邏輯方法 。
。讀者應該對這個理論比較熟悉,法學院的課程里就有形式邏輯 。有一本書《邏輯的力量》,你可以找來看看 。
最后,創意 。
創造性是律師思維中最有價值的部分,是律師職業價值的核心 。商品房買賣中的“按揭”(俗稱賣樓花)制度 , 就是律師創造的 。客觀上,很多法律法規的制定都離不開律師的創造,都有律師的影子 。
在普通法中 , 法官制定法律,其實也是律師推動的 。沒有律師的訴訟,法官不會形成新的判例,法官也不可能制定法律 。
簡而言之,律師為業務活動設定的交易結構,律師起草的法律文書 , 甚至辦案時從一頁紙開始的一堆案卷的收集整理 , 甚至材料的裝訂,都屬于律師的創造性活動,體現了律師的創造性思維 。
民商事法律服務,律師為客戶創造價值,進而服務社會,為社會增添效益,也體現了律師職業創造性的特點 。
圍繞以上三個方面,我將在后面的稿件中逐一展開,以便更深入地闡述律師職業思維的特點 。
建立工作標準
吉姆·科林斯的《從優秀到卓越》是管理學的經典之作 。在序言中,作者感謝了他的團隊,為這篇寫作付出了約15000小時的工作,并稱贊他們“在工作中為自己設定了標準”,這極大地激勵了他們,等等 。
當我讀這本書時,我忘不了作者的話 。
為什么要在工作中給自己定標準?這是一個有趣的話題 。我這一代人好像很少知道怎么給工作定標準 。普通人 , 主觀上不認為工作一定要有標準;
客觀上很少被別人要求,工作的標準要建立起來 。在職場中,有很多“差不多”的紳士,僅此而已 。
工作的標準可以建立 , 但重要性不言而喻 。從方法論的角度來看,工作標準的重要性至少有三點:
首先,保證工作質量 。
比如在法律服務中,確定文書書寫的標準,拿出來的文書必須嚴格校對,字跡要符合基本要求,形式要美觀 。這是基本的工作標準 。
建立這些標準化的要素,基本可以保證工作的質量 。
其次,建立工作標準有助于提高工作能力 。
有了標準的約束,一切都要有條理,不會因為一個任務簡單就偷工減料 , 不能偷懶 。按照這個方法,過幾年,工作能力一定會提高 。
最后,合乎邏輯的結論是,高標準創造價值 。這是生產和服務的本質 。
要明確工作標準的重要性,就要討論建立什么標準 。顯然 , 如果以“差不多先生”的標準作為工作的標準,不僅毫無價值,還會讓人庸常 。古人說 , 取法者,得之而已;
如果你采取方法,你只能得到它 。所以標準要定得高,標準要高,要求要嚴,保證工作精益求精 。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宣揚“工匠精神”,提倡作品盡善盡美的書籍 。任何人似乎都不可能把一件事做到極致,但世界上總有有才華的人,完美是他們的標準 。
對于普通人來說,能夠在工作中學習法律的標準已經很高了 。至于完美和卓越,那是絕妙的說辭 。
但是我們律師要樹立更高的工作標準,要有信心和決心把工作做到極致 。因為就法律工作而言,年輕人要努力,久而久之大有前途 。
既然確立工作標準如此重要,而且標準必須“高”,我們就必須討論如何做到這一點 。要建立自己的工作標準 , 就要給自己定規矩 。從小事做起,從細節做起,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 。
就法律服務而言,律師首先要保證專業水平;每一個案子都可以,文件要修改三五遍才能定稿;提交給客戶的文件在形式上要美觀大方,材料必須裝訂好才能拿出來;服務必須標準化和有形化;等一下 。
總之,有了這些規則,時間越久,就會變成一種工作習慣 。好習慣就像一匹快馬,它的主人一定會牽著它走 。
最后,建立工作標準的問題必須上升到形而上學的范疇 。如果一個法律人沒有確定的價值觀 , 沒有職業追求,談這個問題顯然很無聊 。
逆向思維的方法
逆向思維對于法律人來說不言而喻 。
《可憐的查理》系列的主人公查理·孟格曾經是一名律師,后來成為了沃倫·巴菲特的合伙人 。芒格先生反復強調逆向思維的價值,說任何事情都要“反過來,永遠反過來” 。
比如,說到如何過上幸福的生活,不如想想如何保證過上痛苦的生活,然后小心翼翼地避免 。
【律師勝敗怎么收費】其實律師代理案件也應該有這樣的思維 。與其談如何打贏官司 , 不如多談如何做好案子,如何輸掉官司;站在對手的角度考慮問題才是上策 。這種逆向思維的方法值得在此詳述 。
一般來說 , 對于民商事案件(此處不提及刑事和行政案件),律師作為原告的代理人,首先要保證專業性和勤勉性,才能避免滑鐵盧之戰 。
當然 , 運氣也很重要 。如果你恰好遇到某種不可抗力,那么你的業務再強也可能白搭 。
另一方面,作為原告代理人,如果想干凈利落地輸掉一場官司,基本有以下幾個原因 。
律師很多,但能稱得上法律人才的真的很少 。我從事法律行業20多年了,還是感覺如履薄冰 。法律是一門高深的學問,但在這里,似乎連傻子也能讀得很好 。
法學院的繁榮,法學的衰落,專業人才的匱乏是不爭的事實 。以法律職業為例 , 到處都是平庸的職業者,職業的“二八定律”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
說實話,我只是半桶水,但我還在保持著一點自我要求 。
專業能力不行,官司很難打輸 。在民商事訴訟中,我奮斗了很多年,期間遇到過很多精彩的敗訴案例 。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律師的專業能力不足 。
這么多年來 , 作為原告代理人,我基本是靠得住的,被法院直接駁回的案件應該屈指可數 。我最深的體會是 , 要保證案子不會輸,就得專業提升 。
不要碰你真的不懂的業務;不要什么都做,你要什么都賺 。想要在法律服務行業留下好名聲,就要慎重選擇代理的案件 。
你不可能樣樣精通,你必須選擇專攻某一類業務;為了保證成功率,可以選擇代理風險較小的案件,暫時遠離風險較大的案件 。
另外,作為一個做事馬虎的人,很難不輸掉一個案子 。惡業的職業是律師,現在卻被媒體刻畫成了一個說話就能賺大錢的高手 。誰知道呢,做好這份工作,沒有比勤奮更好的方法了 。
有報道說一個律師有“離譜的勤奮”,這個公眾能有今天的氣象 。從他為一個案子做的89萬字的辯護詞中,就能看出端倪 。
勤勞善于勤奮,貧瘠善于玩耍 。對于法律界來說,真的是金玉良言 。誠然 , 一個能力二流的勤奮律師可以一次又一次擊敗有才華但不那么勤奮的對手 。
沒有什么比庭審前努力打贏官司更重要的了 。有人建議,要成為一名成功的律師,首先要成為一名成功的苦行僧 。這些話 , 雖然都是別人賣的 , 但是值得記住 。
所以,律師為了干凈利落地輸掉一個案子,可以對手頭的工作漫不經心 , 做一個對工作沒有熱情,對委托人缺乏責任心的人 。
當然,你這樣做律師能不能生存下去,遲早會成為問題 。如果你有以上兩個原因 , 為什么案子會敗訴,一般來說都會有答案 。
另外,案外的一些因素也可能導致案件敗訴,但這不在討論范圍內 。把敗訴的責任推給別人不是一個誠實的律師的工作 。
如何優雅地吃掉一頭大象
法律人每天都會遇到很多棘手的問題 。如果把這些問題比作一只“大象” , 如何優雅地吃掉它?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就在這里討論一下吧 。
首先是化整為零的方法 。
所謂化整為零,就是把問題分解,把“大象”分了 。問題分解是解決問題的重要步驟 。對于相對復雜的大問題,在開始處理之前,一定要把它分解成幾個小問題,然后一個一個解決 。
形象地說,就是把“大象”分解成大的部分,比如頭、軀干、內臟;軀干部分細分為身體和四肢;內臟分解為心、肺、胃等部位 。
分解的好處是把一個難題變成幾個相對容易的問題;或者是把一個難的大問題變成一個難的小問題和幾個相對容易的小問題 。既然一口吃不胖,那就一口吃吧 。
這種方法的價值在于能夠找到問題的關鍵點,對癥下藥 。另外,也是提高解題效率的好方法 。容易的問題容易解決,可以先處理,再集中優勢兵力處理難啃的骨頭 。
二是取其“精華” 。
不是所有的肉都是好肉 。人類不是拾荒者,吃的時候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
吃“大象”不言而喻 。同理,在處理復雜大問題時,也要做出取舍 。管理科學中的帕累托法則(28法則)可以很好地解釋其中的原因 。
20%的人控制了世界80%的財富;一本書的精華只占全書的20%;對于一頭大象來說,你只需要吃掉它的20%(有點奢侈);等一下 。
這個方法也告訴我們,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一定要始終圍繞核心問題,不能偏離問題的重心 。
我們這些法律工作者,解決問題最怕的就是直奔主題,東拉西扯,無法傳達意思,這是職場大忌 。比如公文寫作,要先拋出自己的觀點,再展開 。就是這個原因 。
第三是團隊合作,大家一起吃飯 。
處理大問題,個人力量太?。?必須找人幫忙 。這就是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把一頭巨象放在面前,卻總想著一個人吃,吃不了又快又好 。最好的辦法就是找一群人來分享 。
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是與誰分享 。我的經驗是,一是找吃得多的人(牛人總是受歡迎的),二是找志同道合的人,這樣才能保證吃得開心 。喝點小酒,和有趣的人一起喝會很棒 。
回到正題 , 團隊合作是處理難題的重要方式 。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 。一個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更遠 。
團隊合作是法律人永恒的話題 。我還沒找到好辦法 , 這個問題有必要單獨討論 。
總之,法律人面前的巨像,是每天都要面對面面對的難題 。怎么吃,優雅的吃 , 是個難題 。
律師是一個不僅需要執業技能和人生智慧,還需要深刻的思考和嫻熟的表達 , 需要淵博的知識、較高的心智能力和廣博的文化素養的職業 。
對于那些聰明、有能力、有志向從事艱苦工作的年輕人來說,律師這個職業無疑有著無限廣闊的前景 。
以上解釋了律師如何對輸贏收費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