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后果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后果是承擔法律責任 。1、銷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價款未超過50萬元的 , 沒收違法所得 , 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5%的罰款;
2、銷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50萬元未超過30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0.8%的罰款;
【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后果】3、銷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價款超過300萬元的 , 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