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撤銷假釋的情形有哪些

撤銷假釋的情形如下:
(一)違反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報到或者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
(三)因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執行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
【申請書撤銷假釋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六條【假釋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假釋的犯罪分子 ,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 , 應當撤銷假釋 ,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 , 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 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 , 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