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


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

文章插圖
2022年甌海區新市民全員積分入學在哪些街道試行?
答:2022年面向潘橋街道、仙巖兩個街道開展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 。試點工作經過綜合評估后,2023年或將在全區實施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制管理 。
潘橋、仙巖街道的哪些人需要參加全員積分入學?
答:在潘橋、仙巖街道居住登記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證的新居民,其子女今年下半年要就讀一年級或七年級的,應參加全員積分入學 。
潘橋、仙巖兩個街道試行新市民全員積分政策,甌海區其他鎮街原先的積分入學政策還繼續嗎?
答:甌海區2017年已實行面向全區的新居民子女“積分入學”政策,2022年將繼續在全區(潘橋、仙巖街道除外)實施,具體積分辦法可咨詢甌海區新居民服務中心 。
2022年面向潘橋、仙巖兩個街道開展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兩個試點街道范圍內的新市民子女入學均需按照“全員積分入學”試點的實施辦法執行 。
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什么時候開始申報全員積分入學?
答:積分申報時間為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1日 。(若錯過申報時間,可在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補報,補報的全員積分入學對象,在第一輪全員積分入學完成后的剩余學額內逐一錄取,額滿為止 。建議大家盡量在5月6日—5月21日的申報時間內完成積分入學申請 。)
家長在哪里申報全員積分入學?
答:家長在手機上安裝“浙里辦”APP,安裝后登錄,然后搜索“浙里新市民”,申請全員積分入學(操作流程見下圖) 。積分標準中的共性基礎分采取系統無感賦分模式,如無異議無需上傳材料 。
積分的標準和所需準備的材料請查閱《2022年溫州市甌海區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入學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 。
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

文章插圖

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

文章插圖

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

文章插圖

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

文章插圖
我居住的地方,對應的施教區學校不招收新市民子女,我該報哪所學校?
答:新市民子女積分入學報名時,應先查詢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學校是否為接納符合條件新市民子女的公辦學校(即招收第四批的公辦學校),如果招收第四批則需填報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公辦學校,不得跨施教區填報;如果不招收第四批則在居住地所在街道范圍內就近選一所接納符合條件新市民子女的公辦學校填報 。
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

文章插圖
全員積分入學的申報,有哪些必備的條件?
答: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全員積分入學須具備下列第一種或第二種情況,滿足其中一種情況即符合入學報讀條件 。
第一種: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
(1)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均居住在甌海(潘橋、仙巖),并且雙方均在甌海區辦理《浙江省居住證》(含電子版) 。
(2)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在甌海在崗工作且與甌海區域內用人單位簽訂累計滿六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在甌海區經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累計滿六個月及以上 。
第二種:未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須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
(1)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均居住在甌海(潘橋、仙巖),并且雙方均登記居住累計滿六個月及以上 。
(2)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在甌海在崗工作且與我區用人單位簽訂累計滿六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在甌海區經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累計滿六個月及以上 。
(3)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已在溫州市區范圍內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累計滿六個月及以上 。
【2022甌海潘橋、仙巖街道新市民子女全員積分入學試點政策解讀】(特別提醒:2023年開始,僅執行第一種“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必備條件;第二種“未辦理浙江省居住證的”將不再執行,不符合積分資格 。建議新市民提前去辦理“浙江省居住證”)
我一個人在甌海工作,居住在甌海,是否可以按一個人的浙江省居住證來申報全員積分入學?
答:根據入學必備條件的第一種情況,需父母雙方的浙江省居住證,但若是單親家庭、父母一方是現役軍人等特殊情況,可憑離婚證、法院判決書、現役證明、有效公證書等證明材料,按一個人的浙江省居住證來報讀 。
我已經在“浙里新市民”完成了全員積分入學申請,還需要在溫州市招生報名平臺再報名嗎?
答:家長在“浙里新市民”完成積分申請后,無需再通過溫州市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學生信息、監護人信息、志愿學校、積分分值等數據在公示完成后,同步導入到溫州市招生報名系統 。
我在甌海區外登記的居住年限,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能算積分嗎?
答:全員積分入學必備條件規定積分申請對象應在甌海登記居住,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應在溫州市區(甌海、鹿城、龍灣、洞頭)范圍內 。
但在計算積分時,在浙江省范圍內都有效 。根據共性基礎分的積分標準:在浙江省范圍內繳納的養老保險均可積分,每個月計0.5分,滿分30分;在浙江省范圍內登記居住的時間均可積分(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每滿1個月計0.25分,滿分30分 。
我沒有浙江省居住證,但符合全員積分入學必備條件的第二種入學報讀條件,因無法登錄浙里辦的“浙里新市民”平臺,如何積分?
答:符合第二種全員積分入學報讀條件,意味著你已經在甌海區辦理了居住登記,首先建議你先到當地派出所咨詢,能否辦理浙江省居住證 。能辦理的,請辦理后登錄浙里辦的“浙里新市民”應用完成全員積分入學申請;不能辦理的,請整理積分相關的紙質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街道(潘橋或仙巖)新居民服務中心提交積分申請 。
我是高中學歷,孩子媽媽是??茖W歷;我沒有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但有一個技能證書,孩子媽媽有繳納社保養老保險,那我們可以按孩子媽媽的學歷、我的社會養老保險、技能證書去積分嗎?
答:不可以 。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達到全員積分入學必備條件的基礎上,只能以其中一人的材料提出積分申請,不能交叉合計積分 。提醒新市民在“浙里辦”平臺申報的時候,務必用一個人的資料申報 。其中全員積分標準中涉及的證書、榮譽等,在2022年5月6日前取得才能有效計分;繳納社保、居住年限計算至2022年5月 。
我在哪里可以查積分?
答:全員積分申請完成核驗后,即可在浙里辦“浙里新市民”應用查閱積分 。若對積分有異議,可在三日內提出修改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
第一輪全員積分入學申請結果將在6月6日-6月10日通過“浙里新市民”應用的宣傳欄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間對其他新市民積分排名人有異議的可向新居民中心投訴反映 。補報對象的積分情況,也將在“浙里新市民”應用的宣傳欄面向社會公示 。
我跟其他人的積分相同,如何排序?
答:你的總積分跟其他人相同時,優先看共性基礎分的分值高低,若還相同則再比較共性基礎分中的繳納社保項的分值;若還相同則再比較共性基礎分中的居住年限項的分值;若還相同則再比較共性基礎分中的職業技能項的分值;若還相同則再比較共性基礎分中的學歷水平項的分值 。
我什么時候能知道孩子是否已經錄取?
答:潘橋和仙巖兩個街道的全員積分和入學工作,預計7月31日前完成,錄取結果將會以短信形式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