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普通話報名時間 邢臺普通話考試規定最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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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全完善測試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方面做了哪些修訂?
主要有三個方面:
首先,進一步明確職責劃分 。明確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主管全國的測試工作、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測試工作,并規定各級測試機構的職責 。
第二,明確等級認定權限 。規定普通話等級分三級,每級分甲、乙兩等,一級甲等須經國家測試機構認定,一級乙等及以下由省級測試機構認定 。
【邢臺市普通話報名時間 邢臺普通話考試規定最新調整】第三,變更發證部門 。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頒發機構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變更為國家測試機構,進一步強化專業測試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
在突出便民性方面,《管理規定》做了哪些修訂?
為向社會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測試服務,做了以下修訂:
第一,取消測試間隔時間的要求 。以往人工測試資源有限,有“兩次測試間隔應不少于3個月”的規定 。隨著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推進,目前通過計算機輔助測試和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效率,間隔期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本次修訂予以刪除 。
第二,增加電子證書相關規定 。根據電子證照的有關國家標準,明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分為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
第三,取消測試工作“屬地管理”的規定 。為減輕應試人因測試需要往返異地而增加的負擔,將原來的“屬地管理”修改為“應試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就近就便選擇測試機構報名參加測試” 。
第四,增加特殊人群參加測試的規定 。明確視障、聽障人員參加測試的,省級測試機構應積極組織、提供便利,測試服務更有溫度 。
第五,明確港澳臺人員和外籍人員參加測試要求 。規定在境內學習、工作或生活3個月及以上的港澳臺人員和外籍人員可自愿申請參加測試 。
在完善權利保障和法律責任方面,《管理規定》做了哪些修訂?
主要進行了三方面修訂:
第一,保障測試員和考務人員權益 。規定測試機構和測試站點要為測試員和考務人員開展測試提供必要的條件,合理支付其因測試工作產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勞務等費用 。
第二,保障應試人權益 。建立申訴機制,應試人對測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明確復核申請提出時間、接受單位、受理及作出決定時限等 。
第三,增加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對測試機構、工作人員、應試人出現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明確應追究相應責任,強調測試的權威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
此次修訂還有哪些亮點和創新點?
對測試工作隊伍建設提出新規定 。將“測試工作隊伍建設”作為國家測試機構和省級測試機構的職責之一予以明確,將考務人員也納入測試工作隊伍統籌考慮 。關于測試工作隊伍的建設及管理辦法,由國家測試機構和省級測試機構另行制定,以“法規+配套規范性文件”的方式,加強測試工作隊伍建設 。
調整了“應接受測試的人員”的表述 。此次修訂使人員范圍更為明晰,將原來應接受測試的六類人員重新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普通話為工作語言的人員,這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規定相統一;另一類是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學生 。同時,此次修訂增加“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應當為本校師生接受測試提供支持和便利”的條款,進一步明確高等學校、職業學校保障學生參加測試的責任,更加突出教育系統在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中應發揮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