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的法人制度是什么

民法總則的法人制度是:
1、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 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
2、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 ,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 , 依照其規定 。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的法人制度是什么】根據《民法總則》第五十九條 ,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 從法人成立時產生 , 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