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商品要怎么確認收入

代銷商品應分別以下三個情況確認收入:
【代銷商品要怎么確認收入】視同買斷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協議 , 委托方按協議價收取所代銷商品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的銷售方式 。在這種銷售方式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受托方也不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受托方將商品銷售后 , 應按實際售價確認為銷售收入,并向委托方開具代銷清單 。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 , 再確認收入 。收取手續費方式 , 是指受托方根據所代銷的商品數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 。在這種代銷方式下,委托方應在受托方將商品銷售后,并向委托方開具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受托方在商品銷售后,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企業委托代銷發出的商品作為委托代銷商品處理,借記委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 。按應付的金額 , 借記應付賬款科目 。按應收取的手續費,貸記本科目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按其差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