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對省高院的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請再審,也可以到檢察機關申訴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
【高院提審后不服怎么辦】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固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
- 經常抓貓的后頸有害嗎
- 明日之后發生了什么任務怎么完成
- 出獄后怎么接風吃什么
- 新鋪瀝青多久無毒
- 明日之后愛心大使怎么得
- 如何學習做奶茶
- 企查查5000條之后的怎么導出
- 烙南瓜餅的做法
- 當事人調解離婚后可以反悔嗎
- 帶雨的俗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