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險監管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我國保險監管的主要內容有哪些】1、我國保險監管的主要內容有市場準入和退出的監管、保險經營的監管、保險財務的監管、保險中介人的監管等四個方面:在最開始,保險監管主要是由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1998年11月以前中國人民銀行是保險業的監督管理部門,其后國務院成立了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保險業的監督管理部門 。而現在,這些都是交給了銀保監會進行管理 。
2、市場準入和退出的監管:保險組織應依法設立、登記,并以此經營保險業務 。
3、保險經營的監管:這里監管了保險的業務范圍、保險費率與保險條款、保險人惡性競爭、對再保險經營與本國民族保險業的保護、對承保責任限額的規定這幾點 。
4、保險財務的監管:這里包括最低償付能力、各種保險準備金、公積金、保險公司資金運用 。
5、保險中介人的監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