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探親假

探親假制度 , 是指按我國規定 , 給予與家屬分居兩地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回家與父母或配偶團聚假期的制度 。
我國自1958開始實行探親制度 , 1981重新修訂頒布《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 規定了探親假的適用條件:
【什么是探親假】必須是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 。其他性質的用人單位如愿意給員工探親假也可以給予 。本人必須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 。探親假分為探望配偶的假期和探望父母的假期 。如本人與配偶不住在一起 ,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 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如本人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 ,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 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