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工傷鑒定需等到傷情穩定后可以做 。
【法律依據】
【勞動者工傷鑒定多久能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故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需等到傷情穩定后,在此法律沒有給出具體期限,傷情穩定后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有利于進行賠付 。
- 辭職未批直接走人可以嗎
- 天龍八部8級鑒定符在哪里買
- 司法檢驗鑒定賠償標準
- 什么時候可以申請輕傷重新鑒定
- 狗年齡鑒定方法
- 幼師實習期間有變動怎么辦?
- 如何進行車輛事故傷殘鑒定
- 如何做親子鑒定
- 工傷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 對司法鑒定文字會作假嗎的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