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發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細則


新疆發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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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 。
《實施細則》確定了考試對象及報考條件,其中明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年級及其畢業前一年級學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但在報名確認時應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
《實施細則》特別強調,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曾參加教師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
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 。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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