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的條件

分公司設立的條件如下:
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
二、營業場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
三、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
【設立分公司的條件】四、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所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 , 應當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 。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4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 , 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 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 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 ,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 , 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