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詞證據真實性的審查原則有哪些

(一)常識常理常情原則 。在審查言詞證據時,我們都要通過常識、常理、常情來判斷 , 是否符合常人邏輯思維和行為習慣 , 如果違反常識、常理或常情 , 陳述、證言、口供就值得推敲;
【言詞證據真實性的審查原則有哪些】(二)最大公約數原則;
(三)有利被告人原則;
(四)兩個“基本”原則 。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