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的定義和區別

【陶瓷的定義和區別】用陶土燒制的器皿叫陶器,用瓷土燒制的器皿叫瓷器 。陶瓷是陶器、炻器和瓷器的總稱 。凡是用陶土和瓷土這兩種不同性質的粘土為原料,經過配料,成型,干燥,焙燒等工藝流程制成的器物都叫陶瓷 。
二者的區別為:
燒成溫度不同 。陶器燒成溫度一般低于瓷器,最低達到800攝氏度以下,最高可達1100攝氏度左右 。瓷器的燒成溫度較高,大都在1200攝氏度以上,甚至有的達到1400攝氏度左右 。堅硬程度不同 。陶器燒成溫度低,坯體并未完全燒結,敲擊時聲音發問,胎體硬度較差,有的甚至可以用鋼刀劃出溝痕 。瓷器的燒成溫度高,胎體基本燒結,敲擊時聲音清脆,胎體表面用一般鋼刀很難劃出溝痕 。使用原料不同 。陶器使用一般黏土即可制坯燒成,瓷器則需要選擇特定的材料,以高嶺土作坯 。燒成溫度在陶器所需要的溫度階段,則可成為陶器,一般制作陶器的黏土制成的坯體,在燒到1200攝氏度時,不可能成為瓷器,會被燒熔為玻璃質 。透明度不同 。陶器的坯體即使比較薄也不具備半透明的特點 。例如龍山文化的黑陶,薄如蛋殼,卻并不透明 。瓷器的胎體無論薄厚,都具有半透明的特點 。釉料不同 。陶器有不掛釉和掛釉的兩種,掛釉的陶器釉料在較低的燒成溫度時即可熔融 。瓷器的釉料有兩種,既可在高溫下與胎體一次燒成,也可在高溫素燒胎上再掛低溫釉,第二次低溫燒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