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公示后的流程是什么

【公租房公示后的流程是什么】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權不得繼承,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處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沒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共同居住人員,其生前具有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有權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由此可見 , 公租房的承租權不得繼承 。但是,同一戶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的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有權繼續履行該公租房的租賃合同成為新的承租人 。公租房又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 , 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