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如果房東不續簽 , 可以要求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 , 包括經營損失 , 搬遷費等損失費用 。
【合同到期房東不續簽怎么辦】【法律依據】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 租賃期間屆滿 , 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 , 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 , 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 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根據該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 不定期租賃中 ,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 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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