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程序怎么走

損害賠償調解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 , 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 , 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 , 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交通事故法律程序步驟:
1、起訴 , 就將對方與對方的保險公司一并列為被告 , 所需的材料有 , 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 , 傷者所有的醫療費用的原始單據 , 誤工 , 護理 , 營養費用的證明 , 提交一式三份的訴狀即可 。向律師咨詢一下相關事宜還是很有必要的;
2、開庭 , 一般來講 , 遞交訴狀后 , 從法院立案到開庭最多就是在兩月之內就會開庭;
3、賠償款 , 從開庭審理到判決書下達后 , 保險公司的理賠最多在一月內可以直接將賠款打在所提供的銀行帳號上;
【交通事故法律程序怎么走】4、涉及法律 , 《道路安全法》《民事訴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