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定義務,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違反《勞動合同法》 。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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