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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現在土地都辦有土地使用權,但是土地使用權也是可以進行轉讓的,那么單位用地如何轉讓需要哪些程序?首先雙方必須要協商一致,在同意的狀態下才能進行轉讓,而且還必須向相關部門申請提交各種資料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 , 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筑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托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
法律依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
【單位用地如何轉讓】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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