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怎樣申請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 。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為申請人 。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1套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 , 在市里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 , 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
2、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業院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
3、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入限制: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按屬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
申請公租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
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
2、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 , 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 。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
3、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 , 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訂 。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 。
【公租房怎樣申請】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