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圖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 , 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
【債務人申報債權期限是多久】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
- 如何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人
- 申報企業所得稅需要哪些材料
- 江蘇省衛生高級職稱申報條件
- 年收入12萬個怎么申報表
- 債權債務同時轉移的形式有哪些
- 自然債權的效力是什么
- 承繼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 擔保人的義務有哪些
- 擔保人能起訴債權人嗎
- 要賬不給錢怎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