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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審理的情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刑事訴訟法延期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ㄒ唬┬枰ㄖ碌鬧と說酵ィ?調取新的物證 , 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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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延期審理的案件 ,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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