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圖
【離婚財產保全有什么條件】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 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 。如果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問題時 , 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以根據他方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對爭議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證判決的順利執行 。
- 天籟2萬公里保養什么項目
- 魚翅怎么保存好
- 涉外離婚案件的訴訟管轄問題
- 取保候審適用的范圍包括什么
- 保護眼睛的宣傳語
- 養老保險比例多少
- 商業車險是不是全國聯保
- 引保代三師什么意思
- 保佑平安佛教祝福語
- 手機卡不用了怎么辦停機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