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由雙方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如何分割,原則上夫妻財產分割應當均分,但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 ,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離婚后夫妻財產怎樣分割】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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