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江蘇省海安縣撤縣設市成功

【如何評價江蘇省海安縣撤縣設市成功】根據《民政部關于同意江蘇省撤銷海安縣設立縣級海安市的批復》 , 經國務院批準同意 , 江蘇海安撤縣設市 , 以原海安縣的行政區劃為海安市的行政區劃 , 海安市人民政府駐中城街道長江中路106號 。海安市由省直轄,南通市代管 。另據江蘇省人民政府在5月14日下發的《省政府關于撤銷海安縣設立縣級海安市的通知》顯示,海安撤縣建市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海安市自行解決 。同時,江蘇省政府在下發的通知中要求,海安撤縣建市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 , 不增加三公”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