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受人違約怎么承擔責任

買受人有違約行為,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 。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
【法律依據】
【買受人違約怎么承擔責任】《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 , 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 。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