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如果是個人的債務,是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的 。
【離婚男方欠的錢女方要還嗎】《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 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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