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 , 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于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 。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 。
(1)冷嘲熱諷 。
(2)提醒懲罰 。
(3)不管不顧 。
(4)聽之任之 。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
【家庭冷暴力的表現形式有哪些】《反家庭暴力法》第13條規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 , 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