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國內賣兩萬的抗癌藥,印度憑什么只賣200元?吃了會出問題嗎?( 二 )


2008年《印度時報》曝光了一項丑聞,刷新了人類文明的下限。長期和歐美制藥公司合作的全印度醫學科學中心,在未告知嬰兒父母的前提下,擅自將嬰兒送去進行藥品試驗。在報道曝光時,這項臨床試驗已持續30個月,這些嬰兒中有2728人不到1歲,結果,有49名嬰兒在藥物實驗計劃時,不幸死亡。
這些僅是冰山一角,據《印度時報》披露:在2005——2012年間,印度有57萬人參加了臨床藥物試驗,而新藥副作用引發的事故超過12萬例。這種悲劇,沒有讓印度制藥公司反思,到了2013—2015年,有60萬“小白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當作新藥試驗體,有1335人死于其中。
2、使用風險未知,難以維權
僅僅憑借一部《專利法》就可以生成低價仿制藥?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陳申軍表示,這種所謂的專利,實際上是政府部門按照專利法規定,不經專利權人同意,直接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發明創造。

專利法|國內賣兩萬的抗癌藥,印度憑什么只賣200元?吃了會出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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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印度的仿制格列衛,并沒有得到原研藥所在的諾華公司的專利授權,這種強制性專利,實際上并無專利,它不受到法律保護。一旦服藥過程中出現風險,出于患者自愿代購,沒有任何渠道獲得維權保障。另外,在中國沒有經過臨床試驗的仿制藥,誰也不清楚我國患者長期使用會有什么風險。
3、有購買到假藥的風險
印度也是“假藥泛濫”的貿易地。據美國貿易代表發布的“301調查報告”所示:印度市場銷售的所有藥品中有20%是假藥,這對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
藥價的高低,并不是專利強制權就可以解決的,專利法只是鼓勵和保障發明創造,而不是復制、抄襲別人的勞動成果。要想老百姓用上好藥,還是需要海關、社保、慈善機構、法律等多方面的協調。#健康科普大賽##健康明星計劃#
參考資料:
[1]《解密“窮人”藥房:為何印度可仿救命藥中國卻不行?》.健康時報.2018-07-13
[2]《抗癌藥為什么貴?國家衛健委:企業高定價是為收回前期投入》.澎拜新聞.2018-04-28
[3]《被美國指責賣假藥,印度:你這是與“世界藥房”作對》.觀察者網.2019-04-28
[4]《國產“格列衛”再降價 醫保報銷后比印度仿制藥還便宜》.人民日報.2018-12-15
[5]《為什么其他國家不行,印度卻可以生產低價仿制的抗癌藥?是什么讓制藥巨頭們對印度網開一面?》.醫師報.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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