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財產公證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財產公證的 。
財產公證的目的不是為了離婚時分清各自的財產 , 而是為了保護夫妻雙方合法的利益 。
【婚后可以做財產公證嗎】雖然夫妻結婚后是可以做財產公證的 , 但是要考慮雙方的意思,
夫妻之間要多進行溝通和商議,不能一意孤行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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