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是法律規定嗎

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是法律規定 。
【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是法律規定嗎】【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