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緩刑期間再犯新罪 。
2、緩刑期間發現漏罪 。
3、緩刑期間嚴重違法 。
【法律依據】
【判決撤銷緩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 , 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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