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女方與他人同居違法嗎

婚后與他人同居,觸犯《刑法》 , 涉嫌重婚罪,只要受害人自訴,就可以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
依照目前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重婚罪有兩種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
【婚內女方與他人同居違法嗎】我國對事實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認主義,即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只有事實婚具有法律效力時,才能成立事實重婚罪 。1986年11月21口最高人甩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未辦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以前,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 , 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 , 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