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區|黑龍江兩地發布疫情風險提示( 三 )

【第30號】大興安嶺地區應對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從嚴從緊從細執行“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策略和各項防控措施 , 自12月9日起 , 全區開展疫情防控“百日平安守護行動” , 確保興安百姓度過平安、穩定、歡樂、祥和的元旦、春節、元宵節 , 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12月12日6:30至12月13日7:00 , 開展全域核酸檢測實戰演練 。 對不配合核酸檢測采樣的人員 , 一律由屬地指揮部賦黃碼 , 按照居家隔離黃碼人員管理 。
二、自12月12日6:30以后返(來)我區人員 , 均落地即核酸檢測(免費檢測) 。 出區人員視目的地要求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出行 。
三、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公民的法定義務 , 所有居民必須如實報備旅居史和行程 , 對蓄意瞞報、謊報、漏報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行程的 , 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
四、公職人員出行(返回)前須同時向所在單位、社區(村屯)報備 , 非公職人員出行(返回)前須同時向社區(村屯)、用工單位報備 。 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村屯)、用工單位要對居民、職工(員工)外出嚴格審批 , 確須出行的要經主要負責人(法人、業主)同意 , 禁止前往中高風險地區 。 對不經審批私自外出的公職人員 , 所屬單位可對其按曠工認定 , 并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前往中高風險地區、產生嚴重后果的人員 , 及其負責審批的單位和負責人 , 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應責任并采取相應處罰措施 。
五、倡導廣大居民非必要不出區 , 節假日期間少出行 , 避免到人員密集的地方或場所 。 在外務工、求學、探親等人員 , 倡導就地過節 , 如確須返回由本人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區(村屯)、單位報備 。 所有途經中高風險區的返鄉人員返回后居家健康監測14天 , 居家健康監測期間非必要不外出 , 不參加聚集聚會聚餐活動 。
六、農村地區舉辦30人以上聚集性活動 , 須提前向村委會提出申請 , 報所在鄉鎮政府批準 , 所有參加人員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對獲批舉辦的聚集性活動 , 鄉鎮政府將派出衛生防疫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實名制登記 , 對活動全程視頻錄像、留存備案 。
七、賓館旅店、餐飲娛樂、商場超市、農(集)貿市場、文體場館、景區景點等公共場所 , 要嚴格執行掃龍江健康碼通行、規范口罩佩戴、限流錯峰、引流疏導等措施 , 發現異常情況 , 要第一時間向社區或屬地疾控中心報告 , 不嚴格落實防疫要求或不按規定報告的商家(經營者)將予以停業整頓 , 造成嚴重后果的 , 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
八、各類藥品銷售機構要嚴格落實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藥物“沃填報”信息登記、電話回撥要求 , 對不執行防疫要求或執行不到位的藥品銷售機構予以停業整頓等相應處罰 , 造成嚴重后果的 , 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 民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對有涉疫地區旅居史或具有新冠肺炎“十類癥狀”的患者不得直接收治 , 立即留觀、報告并專車閉環轉運至發熱門診診治 , 對私自收治、不按規定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
九、暫停從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郵購、代購物品 , 排查發現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的郵購、代購物品 , 由郵政快遞企業通知收件人到場開箱 , 共同進行里外消殺和核酸檢測 , 排除風險后 , 自行取走 。
十、疫情緊要時期 , 前往、經停涉疫風險地區的長途客運、旅游客運全部停運 , 出租車、私家車嚴禁前往涉疫風險地區接運人員;旅游人員入住的賓館旅店要做好報備、健康監測等服務工作 。 對執行不到位的 , 一律停運停業、從重處罰 , 并依法依規追究車主、經營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