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 , 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 , 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 , 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
【一般合同期限是多少年】(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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