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合同訂立條件

債務轉移合同訂立條件有:
第一點 , 債務人必須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債務,否則將被視為無效 。因為債務承擔的前提是債務必須有效存在,債務一開始就無效或者在承擔時已經撤除不存在的,即使當事人對此定有承擔合同的,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就效力有瑕疵的不健全的債務,在一定情況下是仍然可以成立相應的債務承擔的 。未來將要發生的債務 , 也是被允許設定債務承擔,但是要注意的是,必須等到該債務被確定成立時才能夠發生轉移的效果 。在訴訟的債務中也是可以設定第三人承擔債務 。
第二點,所簽訂的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必須具有讓與性 。
第三點 , 需要有以債務承擔為具體內容的合同 。
【債務轉移合同訂立條件】第四點,一定要征得債權人同意,不得擅自進行債務轉移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