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組織成員只有使用權 。被繼承人子女可以繼承的是該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的所有權 , 至于宅基地,只是因為房屋的存在,子女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并不享有所有權 。對于已經轉為城鎮戶口的子女 ,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則宅基地使用權也將被收回 。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繼承的嗎】《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 。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 , 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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