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是什么罪


濫用職權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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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 , 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
【法律依據】
【濫用職權是什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 , 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 , 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 ,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