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程序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逮捕的程序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文章插圖
【逮捕的程序法律是怎樣規定的】逮捕程序的法律規定如下:
如果涉嫌犯罪,符合逮捕條件的,公安局應當向檢察院提請逮捕,檢察院批準后,公安局執行逮捕,將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 。如果在24小時進行訊問,并且在24小時內通知家人 。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三十八條:接到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決定書后,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逮捕證,立即執行,并將執行回執送達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如果未能執行,也應當將回執送達人民檢察院,并寫明未能執行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