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有效期到了怎么辦


身份證有效期到了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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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應在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報換領新證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對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作出了具體規定,規定如下:第五條 十六周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 。十六周歲至二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周歲至四十五周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
【身份證有效期到了怎么辦】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