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決離婚的幾種情形


可以判決離婚的幾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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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下 。很多人還不知道可以判決離婚的幾種情況 。以下是詳細的解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可以判決離婚的幾種情形】以上解釋了可以判決離婚的幾種情況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