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稅

房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 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 ,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
【什么是房稅】房稅征收范圍,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 。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