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期間的起算點的規定有以下情形:
【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怎樣規定的】1、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 。
2、保證合同約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未約定 。
《擔保法》第25條規定 ,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
3、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 。
- 花唄分期還能用額度嗎
- 死刑緩期執行案件如何報請復核
- 履約擔保的有效期是多久
- 中國醫藥雜志 中國醫藥雜志審稿周期
- 關羽劉備張飛是什么時期的人
- 陳太丘與友期行的意思
- 主要步驟如下 農業銀行k寶證書過期怎么辦
- 手機qq怎么看入群時間
- 小便血是怎么回事啊
- 王者榮耀輔助前期怎么出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