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上訴的時效是多久


離婚財產上訴的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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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 ,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
【離婚財產上訴的時效是多久】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
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 , 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