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有要求親屬避嫌 。詳細規定如下:
【公務員要求親屬避嫌嗎】《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 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
- 含恩字的成語
- 考二建有什么要求
- 海爾金融上征信嗎對征信要求高嗎
- 出車禍可以要求的賠償有哪些
- 注冊會計師執業要求
- 研究生考試的成績要求 考研的總分是500分嗎
- 如何種植紫提子
- 工程文件歸檔的質量要求有哪些
- 京東便利店加盟條件
- 法律規定喪假直系親屬是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