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逮捕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況下逮捕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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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的逮捕期限是認為符合逮捕條件,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在3日以內不宜對是否需要提請逮捕作出決定時,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提請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
【法律依據】
【一般情況下逮捕期限是多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