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區別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
第四十六條 ,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
【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區別】綜上,主要區別還在于合同有效期是指簽訂本合同文本的有效期限,因為合同雖然已簽訂,但合同生效仍會有條件 。而合同生效期是指以雙方簽字作為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