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6個月后還是較高水平!哈爾濱市疾控中心最新提醒→

28日 , 哈爾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冠疫苗接種專家接受采訪人員訪談 , 就市民關心的新冠疫苗問題進行答復 。

為什么要開展第三劑疫苗接種?

完成全程免疫(即接種滅活新冠疫苗第二劑或接種完腺病毒載體疫苗)6個月以上即可開展加強針的接種 。
新冠病毒疫苗與其他疫苗一樣 , 接種一段時間后 , 有保護效果減弱的情況存在 , 加強免疫后 , 則會使這種下降出現“強勢反彈” , 產生更高的抗體保護 。 接種第二劑疫苗后6個月再接種一劑 , 抗體水平增幅達到十多倍 , 且接種后再過6個月還可維持在比較高的水平 。

哪些情況不能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1)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征、脫髓鞘疾病等 。
(2)既往接種疫苗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
(3)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現任何神經系統反應者 。
(4)對疫苗成分及輔料和制備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 。 滅活新冠病毒疫苗輔料主要包括:磷酸氫二鈉、氯化鈉、磷酸二氫鈉、氫氧化鋁 。
(5)正在發熱者 , 或患急性疾病 , 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 , 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
(6)妊娠期婦女 。
(7)患血小板減少癥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
(8)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 。
(9)自身免疫系統疾病病情未控制 , 激素用量大于每天20毫克 , 或者正在應用大劑量免疫制劑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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