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0萬沒有借條如何定性


挪用公款30萬沒有借條如何定性

文章插圖
挪用公款30萬沒有借條可能會被定性為職務侵占 , 也有可能會被定性為挪用公款 。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
【挪用公款30萬沒有借條如何定性】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行為 。